各处、室、系、部: 2018年将至,根据国家会计法规和税收法规的相关要求,2017年所发生的业务费用务必在12月份内完成报销(要求业务完成后三天内报销,最长不得超过一周),若有报销没完成请大家尽快办理。如有到期需要归还借支的,请务必及时发起报销归还借支!另外,2018年1月份原则上不接收2017年的发票,有特殊情况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报销处理。请大家相互通知!也请各系OA专员代为传达,以便OA专员的报销工作能够顺利开展! 职院财务处 2017年12月11日
上一条:关于在职职工工会会员住院关爱计划慰问金领取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2017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
广州校区: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华商路2号 | 江门校区: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商大道1号
招生热线:020-32882222 | 中国·永利-www.yl23411.com|精品官网 -Made i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| 粤ICP备